按神的旨意+神的方法事奉祂,才能討神喜悅
活潑的生命–今日讀經《撒母耳記下 6:1-15 》
- 大衛又聚集以色列中所有挑選的人三萬。
- 大衛起身,率領跟隨他的眾人前往,要從巴拉猶大將神的約櫃運來;這約櫃就是坐在二基路伯上萬軍之耶和華留名的約櫃。
- 他們將神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的家裡擡出來,放在新車上;亞比拿達的兩個兒子烏撒和亞希約趕這新車。
- 他們將神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家裡擡出來的時候,亞希約在櫃前行走。
- 大衛和以色列的全家在耶和華面前,用松木製造的各樣樂器和琴、瑟、鼓、鈸、鑼,作樂跳舞。
- 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或譯:驚跳),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
- 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
- 大衛因耶和華擊殺(原文是闖殺)烏撒,心裡愁煩,就稱那地方為毘列斯烏撒,直到今日。
- 那日,大衛懼怕耶和華,說:耶和華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裡來?
- 於是大衛不肯將耶和華的約櫃運進大衛的城,卻運到迦特人俄別以東的家中。
- 耶和華的約櫃在迦特人俄別以東家中三個月;耶和華賜福給俄別以東和他的全家。
- 有人告訴大衛王說:耶和華因為約櫃賜福給俄別以東的家和一切屬他的。大衛就去,歡歡喜喜地將神的約櫃從俄別以東家中擡到大衛的城裡。
- 擡耶和華約櫃的人走了六步,大衛就獻牛與肥羊為祭。
- 大衛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在耶和華面前極力跳舞。
- 這樣,大衛和以色列的全家歡呼吹角,將耶和華的約櫃擡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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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賞罰的原則
經文:撒下6章
引言:
在這章聖經中有二件刑罰的事,和一件賜福的事和二件歡樂的事。當我們單從表面去看,似乎覺得神的賞罰不大公道。是歡迎約櫃的大歡樂(撒下6:1-5)。是烏撒被殺的大刑罰(撒下6:6-10)。是約櫃在俄以東家的大賜福(撒下6:11-15)。約櫃進城的大歡樂(撒下6:16-19)。是米甲輕視大衛的大刑罰(撒下6:20-23)。
一.大衛與以色列全家的喜樂是神所賜的(撒下6:1-6)
這喜樂是因神喜悅他們對祂約櫃的關心。這裏我們看出一原則,真的喜樂是一大福,是神所賜的,我們對神的事工關心,這是神所喜悅的,當神喜悅我們時,我們就可以從神得到心靈上真的喜樂,這是人不奪去的,這是極大的福分。可是人今日多是因物質,名利,得獲而喜樂,或心中所願望的得着而喜樂,得不着則哀傷,其實物質的得失是變幻無常的,所以喜哀也是變幻無常的。
二.烏撒扶約櫃而受大刑罰(撒下6:6-10)
這是件令人不解的事。約櫃要倒下來,人用手去扶這不件好事嗎?神為何將他殺死?
1.約櫃本是祭司看守和抬運的(參民3:27-32),是亞倫的後裔的工作。神明令凡非亞倫的後裔,哥轄的子孫,如摸了聖物就要被殺死(民1:51; 4:15)。烏撒不是亞倫的後裔,乃是掃羅的後裔便雅憫支派,他去摸約櫃可能是約櫃在他家中,他看慣了,以為可以去摸(撒上7:1)。烏撒的手去扶約櫃,即用人的私意和熱心去服事神。在聖經中神曾多次啟示當用甚麼方法事奉神,而人不能按私意,自以為對的方法去事奉神。如果人用自以為對的方法去事奉神就是棄絕神的方法,這是神所憎恨的,因此神大大發怒而刑罰。這裏我們看見,熱心事奉神是好的,但如果不按神的旨意和方法去事奉,那事奉是神所不喜悅和要受禍的,讓我們在服事神的事上按神的旨意和方法,而千萬不要按私意。
三.約櫃在俄別以東家中的大賜福(撒下6:11-15)
約櫃預表神的同在,神的同在當然有神的福分。這裏清楚啟示,得着福分的原則是神的同在,我們常常只求福分,而不是神的同在,神是萬福源頭,有主就有一切,沒有主一切都是虛空的暫時的,我們要得實在永遠的福分,那就先要有神的同在,神住在我們心中。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