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生命】
今日經文:
1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2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
3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4「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5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裏,出去吊死了。6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裏。」7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8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做「血田」。9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10買了窯戶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
今日分享:
當猶大看到耶穌被定罪後,心裡後悔,就將30塊銀幣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他知道「犯了罪,出賣了無辜者的命!」猶大把銀子丟在殿裡,出去上吊自殺死了。
自殺違背上帝的心意,因為人的生命是上帝依照祂的形像創造並給予,收回也在於祂;生命的絕對主權在於上帝,人不應該奪取此主權。十誡中,「不可殺人」的誡命乃包含不可殺害他人和自己的生命。
猶大的滅亡不是因為他的罪孽太深,而是他不相信上帝有赦罪的恩典,雖悔卻未改,以至於成為天堂過客。若他能像彼得一樣,想起主所說的話痛哭悔改,主的寶血和赦罪之恩對他仍然有效,必蒙慈愛的主赦免。因為主不願任何一位罪人沉淪、乃願萬人得救。可惜猶大找錯對象訴說,用錯了方法,他應該把自己的悔意陳明在耶穌面前,尋求那唯一能赦免其罪的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