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原旭

中世紀時,有一位德高望重的修道士,人們請教他究竟該如何讓自己的信仰達到那麼高的地。修道士說:「我二十歲的時候就作決志禱告要一生為神而活,然後我為了改變人們而四處奔走。直到過了四十歲,我發現連身邊的鄰舍都未能改變;從那時候開始,我禱告求主改變我。七十歲的時候,我終於改變了鄰舍,並體會若要改變這個世界,就是先改變自己。我領悟到,事實就像主所說的,如果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治死老我,就無法改變任何人。若我更早明白這個真理,應該就能為主做更多的工了。」

為了做主工,許多人求神賞賜能力;但若不治死老我,福音就會失去力量,也無法顯出主的榮耀。若單憑己力想要改變別人,或是只想一味地得勝,都無法做主的工。十字架的能力臨到,意味著能夠像耶穌一樣捨己,為了福音、為了鄰舍而犧牲自己,如此就能擔當並勝過任何苦難。

我靈魂幸福的維他命

一節默想

約翰福音18:10~11

人靠自己勇氣拔出來的刀,不能成就神的工作。彼得為了保護耶穌而拔刀,但耶穌透過神蹟,不但未贊許彼得,反而吩咐彼得收刀入鞘。以人的角度來看,這是放棄,或許會導致彼得的勇氣變為絕望。然而,人的力量到達盡頭時,神就開始做新的事。當我們放下屬血氣的勇氣和固執,神才會開始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