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命運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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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漢欽
1829年在美國,有一個叫喬治.威爾遜的人被判處絞刑,但安德魯,傑克森總統特赦了他,撤銷所有訴訟。於是法官就來到監獄裡,將這個好消息告知喬治.威爾遜,可是發生了一件奇怪的事:他拒絕了總統的特赦。那麼,是該依照後判的特赦釋放他呢? 還是要按原判決來執行死刑呢? 法官深思熟慮後,決定將本案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宣判如下:「法院不能強求受刑人接受特赦之益處。特赦乃出於執法權的施恩行為,但若受益人拒絕領受,相關執法人員亦無權強制執行。」
從這故事,我們知道了一個偉大的真理:即使神已經藉著祂兒子被釘十字架,流寶血救贖了全人類,但是如果我們不相信這事實,他付上的一切對我們也是枉然。在以色列人將要出埃及時,逾越節羊羔的血使他們避開死亡之災,在這裡我們當留意的是,當時以色列民只能相信並遵行神的話語,而不得不在門框和門楣上塗血 。耶穌就是那完全的代贖羔羊,祂在十字架上流的血,將我們從一切死亡與咒詛中拯救出來。如果你接受並且跟隨耶穌,就會得著救恩,得到永活的生命。現在就請作出決定,選擇通往生命的道路吧!
重新回到福音
一節默想
出埃及記12:11
吃飯本該慢慢享用;然而逾越節飲食的特點,卻是要「趕緊地吃 」,因為這是以色列人在離開埃及—————作奴隸和罪惡之地的最後一餐,不能帶著留戀的心情徘徊,回顧過去,而要按著神呼召他們作聖潔之民的旨意,「即刻」 離開,順服祂的引導。人若因眷戀世界,以致不能離開當棄之物,只會反覆經歷試驗和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