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潑的生命讀經進度 – 今日閱讀經文《 傳道書 8:9-17》
9. 這一切我都見過,也專心查考日光之下所做的一切事。有時這人管轄那人,令人受害。10. 我見惡人埋葬,歸入墳墓;又見行正直事的離開聖地,在城中被人忘記。這也是虛空。11. 因為斷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滿心作惡。12. 罪人雖然作惡百次,倒享長久的年日;然而我準知道,敬畏神的,就是在他面前敬畏的人,終久必得福樂。13. 惡人卻不得福樂,也不得長久的年日;這年日好像影兒,因他不敬畏神。14. 世上有一件虛空的事,就是義人所遭遇的,反照惡人所行的;又有惡人所遭遇的,反照義人所行的。我說,這也是虛空。15. 我就稱讚快樂,原來人在日光之下,莫強如吃喝快樂;因為他在日光之下,神賜他一生的年日,要從勞碌中,時常享受所得的。16. 我專心求智慧,要看世上所做的事。(有晝夜不睡覺不合眼的。)17. 我就看明神一切的作為,知道人查不出日光之下所做的事;任憑他費多少力尋查,都查不出來,就是智慧人雖想知道,也是查不出來。
神不喜悅的事
每一位基督徒應該都是遵行神旨意,事奉神的人。因此,每一位基督徒都應該明白甚麼是神所喜悅的事,盡力而為,以求滿足主心意。同樣的道理,每一位基督徒也應明白甚麼是神所不喜悅的事,避免得罪神。
一.神不喜悅惡人死亡(結一八:23;三三:11)
照一般人的看法,神既是聖潔公義的,怎會不喜悅惡人死亡呢﹖惡人既然作惡,難道不應把他盡快滅絕嗎﹖這樣不單少一個作惡多端的壞人,更是使公義伸張,大快人心呢。
從某一個角度來講,這樣的看法很對,很好。一個社會如果公理顛倒,惡人一定更加猖狂。在聖經中我們也看見神是公義的,對惡人也沒有寬容,甚至祂的選民以色列人犯罪,祂也同樣施行刑罰。如果這樣,為甚麼神不喜悅惡人死亡呢﹖原來神愛世人,雖然世人有犯大罪小罪之分,有犯明顯和隱藏的罪之別,但世上每一個人都是罪人。神愛他們,不要有一個罪人因他的罪死亡。死亡是一個人的結局。如果他在死亡之前沒有與神和好,解決他的罪擔,那麼死亡就叫他失去了永生的機會。
不單如此,把惡人趕盡殺絕,並不是根本解決罪惡的問題。刑罰固然有威懾的作用,但是惡人總歸還是惡人。神仍要惡人悔改,這樣不單惡人減少,義人增加,更是叫有關的人可以徹底解決罪惡的問題。
我們作基督徒的對一些惡人,或者犯了罪的弟兄姐妹,常大肆攻擊,有一些固然是出於愛神,愛人的心,另有些不過是出於報復或幸災樂禍的心理。當我們極力批評惡人時,我們有時缺少進一步的了解有關的人犯罪的原因,處境,他心中的痛苦,他家人因他而遭遇的羞辱壓力。約翰福音第八章九至十一節,主耶穌處理那被捉拿的淫婦之態度,應該成為我們處世待人的一個榜樣。
二.神不喜悅人的腿快(詩一四七:10-11)
一般來講,我們都喜歡所騎的馬力大,人的腿快,這樣辦事就快,就有效率。尤其在大城市,工業化地區,競爭激烈的行業裏,快是取勝的要訣。不單如此,我相信聖經的意思也不是要人閒懶,得過且過,不求上進。既然如此,為甚麼這裏說神不喜悅馬的力大,不喜愛人的腿快呢﹖這問題的答案就在第十一節。原來,如果一個人的腿快,騎的馬力大,有了這些優點,就常會不敬畏神,不尊重神的帶領,任意而行,這樣的人也常不曉得一切的恩典乃是由神而來,應該要感謝祂,仰望祂。一個人如果具有這樣的心理,那麼他的馬力大,他的腿快,反而會誤事,敗事。輕則他會自高自大,不能與人同工;重則任意妄行,給神的工作帶來很大的損失。
其實,這個原則,不單在個人生活,在教會配搭事奉中應該注意,就是在事業,工作,家庭,甚至社會中都不該忽略。在人類的歷史中,那些慘敗的人本來都很能幹,都是一代豪傑,他們失敗的原因,還不是因為得意而忘形,成功而不知檢點嗎﹖怪不得箴言第十八章十二節清楚的記載:“敗壞之先,人心驕傲。尊榮以前,必有謙卑。”
三.神不喜悅燔祭與贖罪祭(來一○:1-9;詩四○:6-8;耶六:19-20)
燔祭,贖罪祭,都是神立的,為甚麼神反過來自己不喜悅呢﹖難道神不喜悅祂的子民親近,敬拜祂嗎﹖不,當然不是。如果參考以色列人的歷史,就可以曉得他們口雖親近神,心卻不親近神。他們手上雖帶着祭物,禮物,心卻不敬畏神,愛神;他們雖然奉上贖罪祭,但是生活中卻充滿罪惡,一點都沒有悔改,神怎能喜悅他們的祭物呢﹖(耶六:19-20)
不但如此,希伯來書教導我們那些祭物,禮物不過是一個表樣,指着那後來的最完全的贖罪祭──耶穌基督(來九:8-14)。然而非常可惜,以色列人還是死守着那些祭物和禮物,沒有信心,也不肯相信,主耶穌就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甚至,在使徒們傳福音時,反而敵擋主的福音,設法把人的功勞參進福音(參加二:11-19)。怪不得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裏引用詩篇的經文,嚴嚴責備他們了。
再進一步,我們會發現神所喜悅的不是死祭乃是活祭(參羅一二:1-2,來一○:7)。神不要我們作表面的功夫,獻上一點祭物就以為盡了責任,而實際上我們的心卻不在神的家,不在神的工作上,其實創造萬物的神並非缺乏甚麼,也不稀罕甚麼。神要的祭就是我們這一個人,有了人就有祭物;有了祭物不一定有人。當一個人獻上自己,就一定會有見證。縱然可能限於恩賜,他的工作不大也不多,但是他一定會有見證,有感化人心的力量。今日的信徒實在應該捫心自問,我們獻上祭物的態度如何﹖神悅納我們的祭物嗎﹖
四.神不喜悅義人退後(來一○:32,39;哈二:3-4)
在這裏提的信心應與一個人得救的信心有關(參來一○:26,39),但也與一個人在患難中忍耐,盼望的信心有關(參來一○:32-36;一一章),由聖經及教會歷史裏,我們可以知道初期教會的信徒們遭遇很大的逼迫,被毀謗,捆鎖,家業被搶,受苦刑,被殺害,其中的苦,不是身受的人實難以明白;既然如此,神為甚麼不伸手略為拯救﹖難道他們的信心不需要一點憑據嗎﹖
談到信心,我們常聯想到大神蹟,大工作。從某一個角度來講,這很對。因為我們缺乏信心,不敢向神呼求,不敢跨大步前進,造成聖工進度太慢,很多潛力不能發掘。我們實在需要這樣的信心。但是有時真正的信心表現在默默的等候不見收獲的耕作,生活的拮据,在眾人的壓力中堅持到底。一位不見憑據而仍然相信的人,他這樣的信心真是寶貴的。基督教的信仰講理性,但是信心的道路不能全用理智完全解釋清楚。當一個人全心相信,他就應完全投入,一直走到底,不是倚靠憑據,乃是相信神的話。
在任何一個時代都有注意利益與損失的人。在這個講究物質,看重享受的時代,這個特點不單突出,甚至被美化起來。人生的目標似乎沒有別的,只在能得多少,這樣的風氣能影響信徒對聖工的態度,也能吹進信仰的核心。信主耶穌不在於祂是否是真理,只在於祂能賜多少福氣給我,這樣的信心不可靠,這樣的教訓不合乎聖經,存這樣態度的信徒,一定很容易退後,很容易跌倒。
這幾樣事,是神不喜悅的,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卻是常犯。求神憐恤,讓我們不斷追求作神喜悅的事,也時刻警惕自己不作神所不喜悅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