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敏夫譯輯

自從亞當犯罪後,人類就開始向神掩飾自己所犯的罪,以為只要把罪悪遮掩起來,就沒有人發現,神也不會處罰。不過聖經卻說:人遮掩自已的過失,是毫無益處的。

有一個人沿著南海岸非法偷運一批煙草進入美國,豈知竟被海防巡邏艇盯上。快艇全速向這艘船開來,非法分子在情急之餘,命令手下把煙草抛入海中,並且揚起帆來,不讓巡邏艇看到他們的行動。那人吩咐一個年輕人留意巡邏艇離他們還有多遠。年輕人到船尾探視後,匆匆地向他報告:「老闆,那些貨物根本無法下沉。全部漂浮在海上,排成一長列。」真是欲蓋彌彰!

就像那個非法分子一樣,我們也無法遮掩自己的過失,雖試圖將之「抛進海裡」,但它們卻仍在海面上漂浮著,希伯來書四章十三節說「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然而一旦信靠代替我們死的基督,神就完全赦免我們,把那些「無法下沉」的罪永遠埋藏在深海裡。

慈繩愛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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