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祐賢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所享受的自由是有限制的。例如:若想在餐廳自由地選擇想吃的餐點,就必須付出相對等值的金錢;倘若有錢卻沒有胃口,餐點就如同畫中之餅般空虛。我們不可能做盡所有想做的事,因為雖有自由,但這份自由卻是有限制的。若法律允許隨意丟廢棄物,民眾就會濫用這份自由,將廢棄物丟到附近的山上或河川。這種為了一己私利的決定,終究會污染環境、破壞自然生態,進而回撲到人類身上。因此,我們不論做任何事情,都要考慮到後果。

 

為了一己私意而濫用特權,也必會因此付出慘痛代價。我們經常愛不該愛的、相信不該相信的,這就是濫用或誤用選擇的自由。會如此不遵從神法則的活物,恐怕就只有人類;而不遵從神法則的後果,就是帶來災禍。一旦脫離神的法則,就形同離開生命的道路,成為無分於神所預備之愛的世界的外人。在愛的世界裡,神把一切當作祝福和禮物賞賜給我們,然而離棄神的人則無法享受其中任何恩惠。請謹記,若忘記神的心意,而且也不將祂的法則存記在心,那麼等待我們的,就只有無止盡的痛苦。

當神在敲我心門(2019活潑的生命)

一節默想

耶利米書2:13、18

神是以色列的活水泉源(拯救人的救恩本源),但他們卻背棄了神的慈愛與恩典,為了自尋活路而鑿出池子,製造並追隨假神偶像,蓄意犯罪。在神面前,顯出驕傲的態度,實在非常愚昧。在極其敗壞與墮落的世上,尋找除了神以外的得救之道,乃是藐視聖潔、信實、拯救我們的神。

 

信主的人,即使犯罪,也會得著,能回到祂面前的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