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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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閱讀經文: 《士師記 11: 29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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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一點就過著隨心所欲的生活 / 南祐澤
為了在這世界得享神的國度,有一件我們特別要當心的事,即是貪心。貪心是想得著某事物的欲望,所以屬靈的前輩們為了追求敬虔,將對食物的渴望與貪吃的行為,都看成是種罪過。加爾文甚至為宗教領袖定下規矩:一頓飯中,不可吃超過三個大盤子的食物。
與過去相比,今天的我們儘管已經豐衣足食、生活輕鬆,但是心裡卻並不以此為滿足,因此容易受到魔鬼誘惑,認為只要再比現在多擁有一點,就可以安享晚年。 正因為這種焦慮,人們都想擁有更多財富。
世人總傾力於得到更多安全感,所以不論是誰,若只看重安全感,輕易地就會落入貪婪地陷阱中。 而當人犯了貪心之罪時,就會開始心生焦慮,為了消除這種焦慮,又會再次犯貪心之罪,陷入惡性循環當中。
有些事物或許能帶來短暫的安全,但世上沒有一事物能保障我們永遠安全。 擺脫貪心的惟一方法,就是我們要使自己與神有正確的關係。
我們是屬靈的人,只有與我們的創造主 – 神保持正確關係時,內心才能夠得到真實的滿足。 當我們認清我們是神兒女的身分時,便能減少自私的欲望。
一節默想
士師記 11: 35
並不是「誠心」就一定沒問題。信心需要帶著誠心,但是單憑誠心,也不能視為完全的信心。 耶弗他雖然誠心地許願,卻是出於輕率魯莽的行為;雖然委身奉獻,但他卻不信神。 在個人得救和恢復神國度的世上,人沒有「獨自」可以做的事情。 神在耶穌基督裡藉著「恩典」工作;祂要我們做的是出於信心的順服,而不是誠心的許願。
今日禱告
主啊,為了完成祢的工作,祢的靈仔細地引導我,這恩典何等奇妙!然而求主憐憫我,我會輕率地說出不符合主心意的言語,而被捆綁。求祢使我不要因為欲望和固執,而把得勝的恩典變為哀哭,使我時時刻刻都能被聖靈充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