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閱讀經文: 士師記 十八 1-13
選擇是上帝賜給人的祝福之一。
人擁有選擇權,這個事實包含了許多意義,不只是單純地決定今天中午要吃炸醬麵或牛肉麵而已;擁有選擇權,表示我是ㄧ個能夠思考的個體,也表示我在上帝的旨意裡可以追求更重要的事物。
因為上帝不輕看我的決定,所以選擇是一個祝福,但同時也可能帶來可怕的結果。有話說:「可以輕易摸清十米深的水底,卻無法去探究一米深的人心。」
我們不只很難知道別人的心,往往連自己的心都難以明白。這時自我省察的最好方法,就是審視自己的選擇。「選擇」往往不是一時偶然的決定,而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我在教會裡主要負責的是青年事工。
我們教會有很多年輕人,他們較有興趣的話題是「結婚」。於是,我經常問他們:「你希望將來的配偶是怎樣的人呢?」很多人會回答:「我希望我的配偶是基督徒,能談得來嗜好也相同…」。大部分人都會像這樣做很抽象的回答。我聽了他們所說的條件,就把合乎條件的人介紹給他們,結果卻常被拒絕。他們會說: 你介紹的人不夠吸引。他(她)的身高太矮;我也不太喜歡那種臉型…」之後,當他們遇到相貌出眾的對象,即使信仰和嗜好不同,仍然選擇與對方交往,並辯解說:「我會把福音傳給他(她),把他(她)帶來教會。至於嗜好,可以慢慢培養或調整。」
年輕人往往太輕看自己所認定的重要條件。
只要看一個人所選擇的配偶能知道這個人平常最看重的是什麼。基督徒為了擁有美好的信仰生活,在做選擇以後,必須檢討自己的選擇,並省察自己的內心。耶穌說:「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路16:13)我們只要看某人的選擇,就能知道這人信仰的品質與信心的大小。
有人這樣說:「基督徒生活的時間點是『0』(zero)。」因為「0」是數字的起頭,也是數字的末端;換句話說,我們每天都必須重新作決定,過嶄新的生活。雖然昨天已經作了選擇,但今天還是要重新作決定。此外,無論我們作了什麼選擇,不可只關注其結果,必須來到上帝面前省察作那個選擇的自己。我們若這樣做,就會越來越懂得如何選擇「上帝所喜悅的」。 (金南局/主我力量教會主任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