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於網路
河用祚牧師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羅8:1)
這節經文意味著我們是勝過罪的人。 那麼什麼是罪呢? 一般我們會說撒謊、嫉妒、殺人、怨恨、姦淫等是罪,但我們要知道這些都只是罪的現象,而不是指罪的本質。
多數人都想透過善行、刻苦己身等方式來對付自己的罪,但越想努力克制說謊,就越會說謊;越想試著去愛討厭的人,反而就越討厭他,這是只想壓制罪的外顯現象而引起的反應,因為壓制罪的現象,並不等同於把罪性根除。
即使能克制個一、二天,甚至一、二個月,終有一天還是會原形畢露,因為最重要的是根除罪的本質。
那麼為了贖罪,努力行善就可以了嗎? 不行,努力一輩子也不行!只有一種方法能驅除黑暗,就是把門打開,讓光照進來,這樣黑暗就會立刻退去。
只要你接受神,在我們裡面的黑暗權勢就會無聲無息地消失。
願神的光照亮我們。
幸福的開始 – 耶穌基督
一節默想
約翰一書3 :2 ~ 3
很多人會在新的一年下定決心過新的生活,但總是失敗。 因為我們歸咎於能力有限、沒有機會,但聖經說是沒有「指望」,即「見到主的真體」。 生命無法改變的原因很明確,因為不指望或不相信會改變像主。 然而基督徒現今是在變化的過程中,我們越親近主、與主相交,就越被改變像祂,直到見主面時,我們將要完全像祂(腓3:21)。
今日禱告
神啊,我要更深地默想祢讓獨生愛子死在十架上,使我能成為祢兒女的愛。 求祢使我遠離罪孽,不以「從神所生的新身份」為恥,並能以主的愛去包容和愛其他人,使我的心更加寬廣,直到主顯現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