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潑的生命讀經進度 – 今日閱讀經文: 《 創   世    記22 : 15 – 24

 

15 耶 和 華 的 使 者 第 二 次 從 天 上 呼 叫 亞 伯 拉 罕 說 :

16 耶 和 華 說 : 你 既 行 了 這 事 , 不 留 下 你 的 兒 子 , 就 是 你 獨 生 的 兒 子 , 我 便 指 著 自 己 起 誓 說 :

17 論 福 , 我 必 賜 大 福 給 你 ; 論 子 孫 , 我 必 叫 你 的 子 孫 多 起 來 , 如 同 天 上 的 星 , 海 邊 的 沙 。 你 子 孫 必 得 著 仇 敵 的 城 門 ,

18 並 且 地 上 萬 國 都 必 因 你 的 後 裔 得 福 , 因 為 你 聽 從 了 我 的 話 。

19 於 是 亞 伯 拉 罕 回 到 他 僕 人 那 裡 , 他 們 一 同 起 身 往 別 是 巴 去 , 亞 伯 拉 罕 就 住 在 別 是 巴 。

20 這 事 以 後 , 有 人 告 訴 亞 伯 拉 罕 說 : 密 迦 給 你 兄 弟 拿 鶴 生 了 幾 個 兒 子 ,

21 長 子 是 烏 斯 , 他 的 兄 弟 是 布 斯 和 亞 蘭 的 父 親 基 母 利 ,

22 並 基 薛 、 哈 瑣 、 必 達 、 益 拉 、 彼 土 利 ( 彼 土 利 生 利 百 加 ) 。

23 這 八 個 人 都 是 密 迦 給 亞 伯 拉 罕 的 兄 弟 拿 鶴 生 的 。

24 拿 鶴 的 妾 名 叫 流 瑪 , 生 了 提 八 、 迦 含 、 他 轄 , 和 瑪 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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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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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亞伯拉罕學順服與奉獻—默想創世記第22章

 

◎張慧康(高雄慕恩教會主任牧師)

 

經文: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世記22:1-2)

 

創世記第22章從字義上就能明白,是上帝在此試驗亞伯拉罕,要他把以撒獻上學習順服與奉獻。但仔細想想,這裡值得討論的問題還真的不少,至少包括:

 

 

 一、亞伯拉罕以前就很順服上帝,為什麼這時還要他學順服?

 

上帝以前要亞伯拉罕搬家、受割禮他都很順服,完全聽話照辦。這時候亞伯拉罕已經一百多歲,辛苦了大半輩子,好不容易有這寶貝兒子,每天宅在家裡抱孩子玩耍嬉戲,享受天倫之樂也很好啊!為何要藉著獻以撒這件事來學順服?這對亞伯拉罕來說有何意義?

 

 

二、把以撒獻上為祭,直白地說,就是把以撒活生生地殺了燒掉啊!

 

這種殺人為祭的殘忍血腥是當地迦南人的祭祀風俗,上帝非常憎恨厭惡,祂還跟亞伯拉罕說時候到了必會追討他們的罪(創15:16),怎麼現在上帝還要他親手做這事?

 

 

三、以撒是上帝一再應許要給亞伯拉罕承受產業的兒子,怎麼現在又把他給殺了?

 

如此一來,那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不是要落空嗎?以撒還沒娶妻生子就這麼死了,亞伯拉罕的產業不是又後繼無人?

 

 

底下我們逐一討論。

 

 

第一、我們要了解,亞伯拉罕此時的順服是人間順服的極致,是對上帝最完全徹底的順服,是我們所有信主之人的榜樣與典範。

 

的確,上帝要他把以撒獻上,他大可以好好跟上帝爭辯以上我們提的這些問題,但稀奇的是他卻一句爭辯質疑的話都沒有。他聽明白之後,就準備好火、刀與木柴,大清早就起來帶著以撒出發,他一直在做上帝要他做的事。過去上帝告訴他會有一個兒子,他還心裡暗笑這怎麼可能?上帝說要使他得地為業,他還問我要怎麼知道會有這事?但現在他一句爭辯的話都沒有,完全聽話照做,我們看見這麼多年過去,他經歷了這麼多事,亞伯拉罕真的愈來愈認識上帝,他的生命真的有成長了。

 

從亞伯拉罕的身上我們看見,順服就是聽話照做,順服就是完完全全以上帝的旨意為依歸,同時也要放棄自己抗辯的權利(儘管我們提出的質疑有多麼合理正當,都完全放棄了)。 但順服並不是非理性,而是已經超越理性的限制,直接以單純的信心信靠祂,順服祂。

 

若問:為什麼亞伯拉罕他這一刀,真的敢往自己兒子身上砍得下去?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答案:因為他相信以撒即使死了,上帝還能叫他復活(來11:19),他相信上帝是能使死人復活的上帝!亞伯拉罕從沒有過復活節,耶穌是在他兩千年以後才有死裡復活的事,但聖靈在他心裡帶領他認識上帝!正是他對上帝的信心與認識,使他能徹底順服神。

 

 

第二、我們有理由相信上帝要亞伯拉罕獻以撒,是要對付他生命裡面一個很深的問題:因為太過鍾愛以撒而有的佔有慾。

 

我們容易有的通病,就是因為太鍾愛某些人事物,愛到最高點,就很難承受一旦失去他的打擊與痛苦,於是我們就想要占為己有!認為只有牢牢地抓在手裡,才是最牢靠穩妥的辦法。很多父母對自己孩子不正是如此?因為太愛孩子,總是為他打點一切安排一切,把他當作自己的所有物那樣支配東支配西,從不問問上帝對這孩子的帶領與一生的計劃是什麼!這時候一百多歲的亞伯拉罕已經甚麼都有了,名利財富、聲望地位,妻子僕婢、田地產業都不缺了,他一直等待的就是以撒這個寶貝兒子的出現,將來還要讓他承受產業,等於是他畢生希望之所繫,他怎能不鍾愛有加?

 

照這樣發展下去,他很可能就把以撒占為己有了!但主耶穌說:「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38)」耶穌的意思不是不要我們愛這些,這些都是上帝的賞賜,為要賜福恩待我們的禮物,但我們如果愛這些高過愛上帝,想把這些據為己有排除外力干涉不容上帝過問,那上帝還是我們心裡真正的上帝嗎?

 

有句英文說得好:If He is not  the lord of  all, He is not the lord at all!(如果祂不能在凡事上做主,祂就根本不是主)。

 

 

除了對付佔有慾的問題,上帝要透過獻以撒這件事來試驗他,也是讓他清楚知道,他自己到底最愛的是上帝還是以撒?如果上帝要他獻以撒,他是聽命於上帝獻出以撒,還是為了保護以撒跟上帝翻臉?

 

固然,當亞伯拉罕伸手拿刀要砍向以撒時,上帝趕緊派天使跟他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12節)」但上帝是無所不知的,是鑒察人心的,怎麼可能到現在才知道亞伯拉罕的真心?我寧可相信上帝是為了與人對話,才降低自己的高度這樣跟他說。

 

奧古斯丁在此的解釋非常好,他認為與其說直到這一刻上帝才知道亞伯拉罕是敬畏上帝的,倒不如說,是上帝在這一刻才讓亞伯拉罕真正明白,他自己是完全敬畏上帝的。

 

很多時候我們唱詩禱告都說主啊!主啊!我願意為你奉獻全所有!但真正要做的時候,我們才知道自己的奉獻有多少!對主的順服有多少啊!

 

 

第三、我們要從亞伯拉罕身上看見真正的順服與奉獻,是基督徒蒙福蒙恩的途徑,而且是唯一的途徑,因為除此以外別無他法。

 

感謝主!亞伯拉罕通過上帝給他的試驗以後,耶和華向他顯現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16-18節)」

 

上帝要他獻以撒,亞伯拉罕沒有因此失去了以撒,反而他更加蒙福!以撒不但仍得保全活得好好的,而且亞伯拉罕的子孫還要多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那樣多,他的子孫都要制服仇敵!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得福,因為他聽從了上帝的話!

 

設想,當初上帝要亞伯拉罕獻以撒,如果他抗拒了,甚至無論上帝怎麼說,他不願意就是不願意,那上帝後來還會向他顯現說這麼多話嗎?恐怕要有另一個版本出現了!

 

想通了這一點,我們的順服就可以甘心樂意,我們的奉獻就不會受壓難過。因為上帝要我們順服,是一個恩典的呼召,為要賜福恩待我們進入祂豐盛恩典的應許中;祂要我們奉獻,也不是要剝奪我們所有的,拿走我們所愛的,而是要釘死我們的佔有慾,保全我們所愛的,要我們懂得交託給祂!

 

正如陶恕博士論述亞伯拉罕獻以撒時說的:「無可懷疑的,在人的生命中最有害的事,就是受了對『物』的佔有慾的綑綁。因為這是很自然的事,所以很少人認識它的害處,然而它所造成的結局,卻是非常悲慘。我們不肯把自己寶貴的東西交給主,是因為恐怕不安全,尤其是當我們以所愛的親戚朋友為寶貴的東西時,更是不肯交出來。其實我們用不著害怕,主來到世上不是要毀壞,乃是要保全。我們所交託給祂的一切,都是頂安全的,反之,凡我們沒有交託給祂的,沒有一樣是安全的。」《渴慕神》P25-26。

 

說真的,順服與奉獻對我們是最難學的功課,因為完全違反人性也挑戰人性。願上帝透過這一章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情,教導我們明白順服與奉獻的真諦,讓我們在真理中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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