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範圍:希伯來書9:1-10📖

(請翻開聖經恭讀)

 

●鑰節:「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 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着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 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8-‬10 節)。📙

 

●經文背景:📝

 

今天的經文內容陳述的乃是舊約時期的以色列人為了守律法必須遵守許多規定,舉凡聖所裡的擺設,各種各樣的物品都要俱全,細節多到作者無法一一細述(5節),同時強調『至聖所』為神聖之處,唯有大祭司才能一年一次進入為百姓獻贖罪祭。然而這一切都效果不彰,無法真正達到贖罪的果效(9節)。雖然舊約條例是上帝設定的,但是作者形容舊約是屬肉體條例 (10節),強調了它的有限,律法條例是使人「知罪」也「定罪」,毫無永生盼望,無法得救。然即時如此,舊約律法仍然比人間的法律更甚一籌,因為它「引人走向耶穌」;舊約的存在是為迎接新約,舊約是影子,新約是應驗;新約又稱恩典之約,故此凡接受耶穌的就「不被定罪」了!即是說,唯耶穌基督帶下的新約才能真正解決舊約條例的不完全,真實解決罪的問題引人進入得救的門,因此是更美的約定。

 

註:基督徒觸法,仍然要接受法律制裁,這裡說的「不再定罪」指的是與上帝和好才能進入永生。

 

●今日學習:✍️

 

朋友,倘若你正對於世上的「恐龍法官」及不公不義的法律規定感到灰心喪志,那麼今天的經文乃是要提醒你,人制訂的法律是不完全的,這世上無法有真正的公平公義,因為世上無完人,一群不完美的人如何制訂完美的律法呢?故此,上帝賜下耶穌基督這位無罪且完美的「完全的人且完全的神」(神人二性)來到世上,祂自己就是完美無缺的律,因此聖經說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耶穌,人不能回到天父的身邊,若不接受耶穌就必然為這世上的不公義而忿忿不平,請問這樣值得嗎?值得我們好好思考。🤔

 

●禱告:🙏

 

天父,祢與神的兒女立下恩典之約,補足了律法的不完全,感謝主耶穌作為中保成為我們與父神和好的橋樑,使我們得以進入永生的門,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