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瑞莎・弗蘭克林(Aretha Franklin)的理解是對的:「尊重」。人們渴望被尊重,這種渴望使年輕男人加入幫派,拿起武器,挑起爭鬥;這種渴望使年輕女人沉迷於美貌,用她們的身體來博得關注。

這裏有一個更好的通向自我尊重的路徑:「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馬書12:3),「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立比書2:3)。

為甚麼這樣做會那麼困難呢?這是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在激烈地與自我厭惡與沮喪作鬥爭,以至於我們無法在給予別人支持的同時又不會使自己顯得更渺小。但是聽聽這些吧:通過我們的救主耶穌,現在上帝用慈愛、認可和讚賞的眼光來看我們。讓這憐憫和良善的波浪沖刷你吧!然後再讓它們從你流淌出去,祝福他人。

你越尊重別人,你就會變得越高大。認為我在開玩笑嗎?那就找人試一下吧。

@ 羅馬書 12:3

我憑着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 腓立比書 2:3

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