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基督徒因為信耶穌被迫害,是因為他們的信仰在當時代被視為對羅馬帝國社會及政治是一種威脅,這種看法實在偏離了真理很遠很遠…
其實,如明光照耀的基督徒實際上可以稱為最好的公民!
基督徒確實有雙重公民身份,同時承認上帝和國家的權柄。我們生活在兩個世界:一個神聖的國度,一個世俗的國度。
我們可以兩者兼顧嗎?絕對可以!使徒彼得(他後來在羅馬皇帝尼祿手下為自己的信仰殉道)寫道:「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上帝,尊敬君王。」(彼得前書2:13,17)
所有的政府,甚至是壞的政府,實際上都是上帝的代理,為維護社會的穩定和秩序。
當基督徒和教會不再只為他們自己而躲藏在他們聖潔的堡壘裏直到審判的日子,那該多好啊!
當基督徒走出來進到他們的社區,提供幫助,進行清潔、維修和建造,那該多好啊!
當基督徒像基督那樣無私地付出,用充滿愛和憐憫的行動觸動和祝福鄰舍的生命,而不僅限於同一間教會的會友時,那該多好啊!
當基督徒即使是在意見非常不同的情況下,也不再嘲諷他們選舉出來的政府官員,那是多麼值得尊敬啊!
* 你知道的,愛上帝也要愛你的國家。
@ 彼得前書 2:13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