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為難

不必為難

圖片來自網路

梁敏夫譯輯

十七世紀末,德國的福蘭克牧師創辦了一所孤兒院,收容當地無家可歸的孩童。有一天,牧師正為周轉不靈而發愁的時候,一個窮寡婦卻登門向他乞求一枚金幣。這一來,令牧師感到十分為難。於是請寡婦稍候,他私下進到屋裡禱告,尋求聖靈的帶領。禱告後,他清楚知道神的意念,於是給了那名寡婦一枚金幣。過了兩天,牧師收到寡婦的謝函,信中提到由於牧師的慷慨,她禱告求神大大地施恩給這所孤兒院。就在同一天,牧師收到十四枚金幣的奉獻。牧師以為這是他幫助窮寡婦,神給他的獎賞。沒有料到,數目還不僅於此,牧師隔兩天接到符騰堡一位富翁的通知,承諾捐五百枚金幣給孤兒院。

基督徒的善行,動機必須十分純正,不應期盼任何回報(路6:35)。不過,我們確信出於愛神的緣故之施捨,神必然會賜福給他。箴言說得對:「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嗇過度的,反致窮乏。好施捨的,必得豐裕;滋潤人的,必得滋潤。(箴11:24~25) 樂善好施的人,神必使他一無所缺。

慈繩愛索

一節默想-申命記22:1~2

十誡規定「不可偷盜」、「不可貪戀別人一切所有的」,而今天的經文跨越「不可」的消極規範,吩咐百姓要積極行動,幫助弟兄找回迷失的牲畜。看到迷路的牲畜,要將牠牽回來還給主人;若主人在遠方,或不知道主人是誰,就要保護那隻牲畜,直到歸還失主。就像如此,「愛鄰舍」的誠命要求我們積極與主動的實踐。